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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诊错误,医生的失误?医疗事故?

时间:2014-09-01

  “明明是阑尾炎,他诊断为急性胃炎,这么简单的病都诊断不出来,他还当什么医生啊?我要投诉他!”

  在某医院医务科,记者见到了这样一幕。早听说医务科有“吵架科”之称,当真是百闻不如一见。

  在医务科工作人员一番苦口婆心的劝慰之下,患者亲属总算稍稍平静下来,不过在走的时候,丢下硬邦邦的一句话:“如果有什么三长两短,我就去法院告你们!”

 

  记者随后找到了该患者的主治医生。原来,3天前患者因上腹疼痛1小时伴随恶心呕吐两次来医院就诊。患者说3小时前曾喝酒、吃过一些油腻的食物,医生检查患者腹部平软,上腹部轻压痛无反跳痛,无发热等,其他无异常发现。根据病史和体格检查,医生初诊为急性胃炎,并据此做了相应处理,嘱咐患者若病情有变化随时来诊。

  第二天这位患者又来医院,说上腹部不痛了,但右下腹痛得厉害并有点发烧,医生检查后,发现患者右下腹压痛反跳痛明显,血液化验白细胞增加,诊断为急性阑尾炎,并于当天做了阑尾切除手术。哪知……

 

  记者为此咨询了一位外科专家,他告诉记者,部分急性阑尾炎的早期表现为上中腹部疼痛,需要经过一段时间,腹痛才会逐渐移行到右下腹而出现典型的临床表现,试图在上中腹部疼痛时就能确诊为急性阑尾炎,除非能够“未卜先知”。

  陈国伟教授(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血管内科):当患者第一次去医院看病时,医生通常根据病史、体格检查和有关实验室或器械检查,结合医学知识和临床实践经验,得出一个初步的疾病诊断,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初诊。初诊与最后诊断或确诊可以相同,也可以不同,甚至相差甚远。当初诊与最后诊断或确诊有误差时,有的患者及其家属就不能理解,认为是医生水平低或不负责任造成的,延误了病情,所以要告医生,说是医疗事故。

  我从医40年,初诊与最后诊断或确诊大相径庭的事例不胜枚举。这是由于人体相当复杂,疾病的表现也错综复杂,不少疾病早期可有相似的表现,比如肺炎、脑膜炎、胆囊炎、感冒、伤寒等许多疾病都可以发热,当未出现特征性症状和体征时,单凭发热难以确诊,因此初诊时医生往往会拟诊“发热待查”,然后列出几个最可能的疾病。随着病情的发展,结合相关的实验室和器械检查,才能最后确诊为某某疾病,这就是所谓异病同症。与此相反,同一种病却可表现不同的症状和体征,如系统性红斑狼疮,有些患者主要表现为肾脏损伤,而另一些患者主要表现为关节痛、心脏损害或脑部病变等,即同病异症。再加上很多疾病临床表现可不典型,更增加了诊断难度,若一个患者同时患有几种病,临床表现可相互重叠、加重或掩盖,则更难诊断。

 

  由此可见,并非每一种疾病初诊时都能立即得到准确判断,初诊与最后诊断不同并非均是医生的过错。当然,医生也不能以此为借口,不负责任和不加强自身业务水平的提高。

  编者:医者父母心。当疾病没显出庐山真面目时,“神医”也没有办法。因此,多了解一些医学知识,既防病也可对医生的医疗行为多一些理解,少一些纠纷。